手機若掉了,絕對不要先找系統商停話~直接去警察局報遺失, 記得拿報案 三聯單,一定要拿。

手機掉了,絕對不要去系統商停話
很重要的流程

如果有一天不小心掉了手機,請記得一件事 ~ 不是要觸霉頭,只是告訴大家該有的權益

絕對絕對不要 先 去系統商停話
........
1 直接去警察局 報遺失, 記得拿報案 三聯單 ,一定要拿。

2 保佑對方沒事用你的 sim 卡亂打,打越多越好,手機越容易找回。

3 要求 系統商寄送 帳單明細。

4 收到上月帳單後,拿著報案三聯單,去系統商要求自遺失日期後的通話費皆可扣除。( 法律規定的
)
有趣的來了,系統商收不到手機自遺失至停話中的損失,他會找誰要呢
?
損失的越多你的手機越快找回 ........( 電信法第56
)

太晚知道這訊息了

有時覺得法律真的是保護壞人的

反正好人很好欺負.. 不懂得這些法律細洞也不敢有啥動作


我家前陣子也是如此 . 我媽手機晶片被人掉包了打了七萬多的色情電話

向系統業者 (中華電信) 停話( 業者在 12 小時候才停話
).
並詢問後續該如何處理時

業者也沒再第一時間告知我們要去警局報遺失


一直到一個月後業者一直打電話來催繳

並說若我們不繳 . 他們要呈到警局去..... 而後等了快半個月在主動詢問警局處理進度

警局才說要移交到電信警局去查 .....查阿查.... 半個月又過了

由於一直都查不出是哪個人做的
..

電信警局說電信業者並沒有再第一時間停話 .. 我們也沒立刻報遺失 ( 那時哪知道阿
)
這中間的通話費必須也是要由我們這些消費者付費 ( 還強調這是常識ㄟ
)
只要找不到兇手.... 我們仍是必須繳交這些錢

不繳的話會移送.. 自動扣你的薪水

反正你們只能認命繳這些錢就是
.........
還很好心的說 ~~~頂多 ~~ 幫我們爭取到我們停話後. 所撥出的費用 . 由業者自行吸收 .(約六千元
).......
國家通訊傳播委會


http://www.ncc.gov.tw/chinese/law_detail.aspx?site_content_sn=186&law_sn=766&sn_f=1067&is_history=0


第五章  罰則
第五十六條

 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,以有線、無線或其他電磁方式,盜接或盜用他人電信設備通信者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。

  意圖供自己或第三人盜接或盜用他人電信設備通信,而製造、變造或輸入電信器材者,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。意圖供第三

人盜接或盜用他人電信設備通信,而販賣、轉讓、出租或出借電信器材者,亦同。

  意圖供自己或第三人犯罪之用而持有前項之電信器材者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。

  第一項及第二項之未遂犯罰之。


第五十六條之一

  違反第六條第一項規定侵犯他人通信秘密者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。

  電信事業之負責人或其服務人員利用業務上之機會,犯前項之罪者,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二百萬元以下罰金。

 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。

  犯第一項之罪者,須告訴乃論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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撿到手機不要據為己有

以免惹上麻煩!
 
 找回遺失手機的方法:

         手機輸入  
 
* #06#
 
 
出現一串數字

         這是每支手機的唯一身份號碼

記下它,萬一手機失竊

          只要將此序號給電信局

天涯海角,不管用哪張sim卡

         只要一撥出, 就能找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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